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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的帮助,帮助我们家度过了生活难关。”近日,对前来回访的玉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的党员志愿者,被救助人吴某甲激动地说道。
两年前,吴某甲的儿子在一起刑案中不幸去世,因侵害方无赔偿能力,让年老的吴某甲夫妻俩以及未成年的孙子生活一度陷入困境。
正当吴某甲一家无望之际,玉屏检察院上门走访,随即与其居住地新晃自治县检察院联系,双方共同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将6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吴某甲手中。
今年4月底,为进一步完善玉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新晃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两地司法救助跨区域协作机制,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难当事人全方位、多元化的综合救助工作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两地检察机关会签了《关于加强玉屏新晃两地国家司法救助跨区域协作的意见》,并举行了座谈会,并明确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当事人,要及时移送线索、及时审核、及时提供帮扶,有针对性开展多元化救助,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湘黔边界地区困难群体司法救助工作。
救助只是开始,该院党支部还组建志愿关爱团队,将吴某甲家庭作为支部党建长期联系点,不定期对其回访,询问生产生活情况、开展心理疏导,以及开展防范养老诈骗、禁毒等法治宣传,让其感受检察温暖。
近年来,玉屏检察院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积极打造“党建+司法救助”特色品牌,坚持以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检察情怀,全方位、多角度倾听群众心声,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切实推动党建与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合。在对司法救助对象做到百分百跟踪回访的同时,党支部还把特别困难的家庭作为长期党建联系点,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使党建工作成为业务工作的延续,推动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为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安慧芳
编辑 白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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